創作者在創作時到底要不要考量受眾的身份與需求?不考慮就沒人看、一考慮就寫不爽?

在創作的過程中,是否應該考慮受眾的身份與需求,這是個每隔一段時間都會看到有人爭論的問題。
基於這個問題也不時有文友詢問我的看法,我就索性寫一篇來統一回應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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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創作者考量受眾的身份與需求?

考量受眾的身份與需求,某程度可回扣到你創作這個故事的目的是什麼?想帶出怎麼樣的想法?想達到怎麼樣的效果?
創作不僅僅是表達個人想法,還涉及到與受眾的溝通。如果無法讓目標受眾產生共鳴,那作品的影響力將大打折扣。

創作可以類比於廚藝,假設一位廚師在餐廳工作,他只端出自己喜歡的菜,而不考慮顧客的口味,這樣的行為稱不上專業,甚至可能讓餐廳經營困難。
創作者同樣如此,若希望作品能夠被更多人接受,就需要考慮受眾的需求,而非一意孤行。

如果創作者的目標是進入主流市場,並以此為生,那麼考量受眾需求是不可避免的。
出版社、影視公司、投資人都會關心市場接受度,而不只是創作者的個人興趣。
如果創作者選擇完全忽略受眾,卻又期待作品大賣,這顯然是不現實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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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創作者不該考量受眾的身份與需求?

有些創作者認為,故事的核心在於其是否有趣、好看,而不是取悅特定的受眾。
如果一個故事足夠吸引人,那麼無論受眾是誰,它都能夠找到自己的讀者群。
所以只要故事夠好,就不必迎合市場。

受眾的範圍應該是由作品自然決定的,閱讀門檻不該由創作者刻意決定。
有些經典作品一開始並不符合市場潮流,但後來卻成為影響深遠的代表作。
像Cult Film,在那時可能是非主流或另類,只有小眾喜歡,但後來也有很多成為受歡迎的經典邢典電影案例,《發條橘子》、《鬼店》、《鬥陣俱樂部》、《黑色追緝令》等等都是。
如果創作者當初為了迎合當下市場,而犧牲自己的創作理念,現在就沒有這些經典好作品了。

在理想狀況下,創作者的責任在於創作,也應該專注於創作,所以市場分析、策略應由出版社或編輯來處理。
如果市場導向的考量過多,反而可能限制創意,讓創作者無法發揮出最純粹的靈感與想法。
台灣、香港創作圈的環境相對嚴苛,往往要求創作者自己兼顧市場分析,但術業有專攻,要求創作者懂得這些其實是不合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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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商業化,就必須考慮市場。

如果創作者的目標是進入市場,讓作品賣得更好,又或者是想要在商業小說比賽中得獎,甚至以創作為生,考慮受眾需求就是一件必要的事情。
如果自己想寫的內容與大眾口味完全相反,卻又抱怨作品沒有讀者,那就是在自我矛盾
現實世界裡,不是故事夠好,就一定有人看見。
再好的作品欠缺宣傳和市場青睞,在頻道相同的讀者發現這本作品前,這作品,甚至作者本人都可能已經先撐不住離開創作市場了。

如果創作只是興趣,就不需要強迫自己迎合市場。

如果創作只是單純的興趣,並且不在乎是否有市場接受度,則完全可以不考慮受眾,專注於自己真正想寫的內容。
假若考量受眾去創作會導致創作過程變得不開心,覺得自己創作受限,那麼,讓自己開心還是更重要
既然本來創作就只是做自己喜歡的事,就不需要委屈自己做一些令自己不開心,甚至會令創作變得不開心的事。
這樣創作的作品雖然可能較難進入主流市場,但寫得好的話,堅持下去仍有機會慢慢吸引到與自己頻率相同的讀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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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觀點很簡單,選擇適合自己的創作方式。

搞清楚自己的目標,而不要有錯誤期待

考量受眾是否必要,取決於創作者的目標與發展階段
如果已有出版社或編輯為創作者處理市場策略,那麼創作者的確可以更專注於作品本身,不必過度擔憂受眾需求。
但如果尚未達到這個程度,也就是說,當創作者還沒成為一個「無論寫什麼,出版社都願意出版」的作家,就需要清楚界定自己的寫作目標

創作並沒有絕對的標準,關鍵在於創作者自身的目標。
最重要的是,創作者要清楚自己想走的路,並且接受選擇所帶來的結果

想自由地只寫自己喜歡的不考慮讀者沒問題,考慮讀者去創作故事也不代表失去自己。
而且,其實受眾可以是包括創作者自己。創作給自己看的故事,也是可以吸引更自己相似的受眾啊,只是自己本身是大眾還是小眾,有機會影響作品在市場上的能見度而已。

如果你的目標是想被更多人看見,那麼,你確實要先想一想,你到底想被誰看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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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創作要不要考慮讀者的部分,《Animage》動畫雜誌編輯長、吉卜力動畫影片製作人鈴木敏夫是這樣想的:

為不特定的讀者撰寫文章是沒有說服力的。如果心目中有個具體對象,想讓那個人閱讀這篇文章,寫起來會更加順利,也更有說服力。」

從雜誌編輯到電影製作,他都是秉持這個信念,並認為這樣才能觸動讀者的心,呈現出具普遍性的作品

照片拍攝於《Animage 雜誌和吉卜力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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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的取向光譜

於我而言,考量市場、受眾並不全然與「寫自己想寫的故事」對立,這更像是個光譜,依據創作者本身的目標而選擇往哪一邊靠攏而已。

我個人原則是,絕不寫我討厭的故事,但願意為商業出版作一些妥協。
可能拿掉部分不討喜的設定,或者加入讀者會喜歡的內容。所以寫出來的故事,不一定是我非常、非常喜歡,部分內容可能也會比較無感,但至少一定是偏喜歡,而且絕對不會是我會討厭的故事。

那我會不會寫全然不考慮「商業」,純粹是自己喜歡而想寫的故事?
當然也會。但我也清楚知道,且不會期望這些作品能夠商業出版,因為這就是單純為了自己開心而寫的。

總結起來還是一句:清楚自己的目標,選擇適合自己的創作方式,而不要有錯誤期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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